(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科室试用合格后,方可于兵团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3个月。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兵团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兵团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758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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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2021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2021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