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人社部门、招考单位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富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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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富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富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