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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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艺术学院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x
2021年新疆艺术学院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新疆艺术学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