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4人)

2021-05-08 22:03:5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济宁学院

2021年5月7日

原标题:济宁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5/686a39a5-08ea-44a5-9ac2-857ea3d856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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