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体检阶段,若由于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主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在整个报名与审查的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取消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人力资源处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资格审查伴随招聘全过程。
六、工作纪律
(一)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者,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二)应聘人员以非法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太原学院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351-837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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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学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