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菏泽市东明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5-08 22:04:4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2021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东明县教体系统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72名(含定向)。其中,中小学教师382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除2021届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5月14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八)报考小学语文(C、D、E、F)、小学数学(C、D、E、F)岗位的,须为东明县户籍(限2021年5月14日前落户)。

  (九)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东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菏泽市生源参加山东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9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含)以前招募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在部队服役2年以上,2020年底以前退出现役且符合东明县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其他条件”栏注明“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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