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协议后,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聘用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方式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服务期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政策再决定是否续聘。
五、报酬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采取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办法发放招聘人员工作报酬,其中每人每月基本报酬1800元,绩效报酬700元/月,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统一管理,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各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组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从事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等事务性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二)考核 制定《临泽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工作内容、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特聘工作由临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为保证特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0936-5521609(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八、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告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