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以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

2021-05-07 16:47:28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资格审查结束前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笔试人数),招聘岗位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请考生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擦、修正带等考试用品。

  (五)面试

  面试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由医院组织到有资质的医院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提请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体检、考察、试用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请院党委会审议。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十)备案:招聘的备案人员经市卫生健康委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备案。

  四、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实施方案》、《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实施方案》实施岗位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如实申报本人是否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如有则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参加考试。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或号码错误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凡涉及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监督电话:0951-688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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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

  2021年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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