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签约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等情况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期间放弃签约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放弃资格,或经查证被取消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无问题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由同级财政给予20万元的政府津贴;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由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政府津贴。
(二)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
(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7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引进后首次评聘职称在限额不足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五)当年引进时已婚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的单位工作。
(六)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国家和成都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自我防护,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wwsjyjyc@163.com
政策咨询:0935-221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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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威市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教育类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武威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