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须在学校监督工作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八)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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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