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宁党办〔2019〕72号)及《关于印发〈宁夏师范学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编办发〔2020〕90号)精神,参照自治区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32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四)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年龄、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面向2021年7月31日前高等院校毕业生;
(七)符合《宁夏师范学院2021年备案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宁夏师范学院2021年备案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将在宁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nxnu.edu.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7日8:00—5月11日18:00,报名方式为邮箱报名。请广大应聘者自行下载《宁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附件2),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nxsfxyzhp@nxnu.edu.cn进行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虑当前疫情情况,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反馈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00-18:00),地点在宁夏师范学院办公楼521室。
2.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学校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师范学院官网上公示。
(四)笔试
1.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属于加试部分,用于选拔面试人员,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岗位和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该岗位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之比)进行笔试测试;等于1:3或达不到1:3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