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新聘用的专业人才,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专业人才试用期为三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聘用的专业人才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参照经开区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试用期间,不执行绩效工资,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照管理九级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管理八级执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参照管理七级执行。同时,参照企业职工社保政策,落实“五险一金”。工作表现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将享受年终奖励。
八、防疫要求
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甘肃省、金昌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公开选聘专业人才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甘肃省、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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