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74人)

2021-04-19 21:56:3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我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4名(详见《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3 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4月23日。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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