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44人)

2021-04-12 16:32:26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各招聘单位负责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换算为百分制后计算总成绩。综合类岗位(17001—17096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执法类岗位(17097—17140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聘用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7月18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记录备查。新聘用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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