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未按材料提交要求、规定时间、表格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发送邮件的,不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三)本次招聘将以邮件(首选)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以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咨询电话:8915333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4月28日
原标题: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4/t20240428_3643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