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报到后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学校按照《成都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成工院〔2020〕118号)相关规定考核管理,见附件2。
八、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工业学院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报名考试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考务咨询电话:028-87992237
监督电话:028-87992159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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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成都工业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