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师范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公告

2021-03-23 22:31:59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聘期8年(含试用期)。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如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详见附件3),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工作协议书》,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以及过渡房或租房补贴等,服务期至少8年(含试用期)。对未满服务期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另外,学校将协助引进人才申报各类省、市人才项目(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25-200万元安家补助;入选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可享受10-200万元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链接: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详见http://www.qzgccrc.com/)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请提前阅读《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在进入校园前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及“八闽健康码(绿码)”,经查验健康状况合格后进行登记方可入校,并于开考前签署承诺书。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2393,22781630,22919635,22906239.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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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xlsx

  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泉州师范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聘规定(修订).docx

  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泉州师范学院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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