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经吴忠市红寺堡区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吴忠市红寺堡区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名单,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后最低聘用期不低于五年。
2.招聘工作包括考察、体检、录用等环节,如出现招聘职位无人报考或被招聘人员主动放弃,个别职位无人可补的情况,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委编办、教育局等用人单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和红寺堡区人才需求实际情况,按照专业相近等要求会商提出是否调整岗位职数、增补或递补招聘对象意见,提交吴忠市红寺堡区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调剂增补或递补的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外省来宁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吴忠市红寺堡区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3-5099122
举报电话:0953-5099700;0953-509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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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吴忠市红寺堡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吴忠市红寺堡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