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2206人)

2021-03-05 15:00:28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按照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

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或到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需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未达到4:1)的,应当进行调剂。

调剂的原则和条件是: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已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和放弃资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申请调剂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

调剂在网上进行。调剂职位及有关要求于5月11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时间:5月12日8:00至5月13日18:00。资格审查及复审时间: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8:00。

(四)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具体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进入体测人员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4: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面试

调剂等工作结束后,调剂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5月18日在专题网站公布。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仍达不到3:1的,应当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于5月22日、23日进行,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于5月19日8:00起,下载和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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