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4300人)

2021-03-05 15:00:41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江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全省录用计划共4300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微信公众号“江西组工微讯”(微信号:jxswzzb)和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询。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1年3月1日9:00至3月8日17:00;

(二)网上缴费:3月1日9:00至3月10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3月22日至3月26日;

(四)公共科目笔试:3月27日;

(五)专业科目笔试:3月28日;

(六)公布笔试成绩:4月25日;

(七)公布第一批入闱名单和调剂公告:4月下旬;

(八)网上调剂、公布调剂入闱名单:4月底至5月初;

(九)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5月;

(十)考察、公示:6月底前;

(十一)录用审批、备案:7月底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2021届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省公安厅高速交警各直属支队和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定向招录“限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本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符合职位要求方能报考。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后已退役的人员(含以在校大学生身份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

(4)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指报考人员从2016年3月1日前至2021年2月28日连续在编在岗),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5)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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