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出现未通过或放弃考察的情形,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8.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申请为京外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中央文献出版社:010-83072516;中共党史出版社:010-82517280;中央编译出版社:010-52612307
监督电话:010-83085874
本公告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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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2021年度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人事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