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公告(1595人)

2021-03-03 18:40:58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另行发布公告。

  (四)职位调剂

  调剂职位:无人报考或因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

  调剂范围: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可以参加调剂。已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调剂,违规的报考者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调剂时间、方式另行发布公告。

  (五)面试

  面试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组织:兵团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师市、团场机关(含“大学生培养锻炼”岗)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监狱系统职位的面试由所在地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部门组织实施。

  (六)总成绩

  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有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九)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要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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