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资待遇
1.此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每月发放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六、聘用管理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纪念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签,聘用人员接受纪念馆的管理,包括人事管理、安全保护、意外伤害、考勤考核、岗位培训等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由纪念馆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报县人社局备案。
监督电话:0936-5521245 13993678848
梨园口战役纪念馆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