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4124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 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三)专门职位
下列人员可以报考专门职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报考者;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符合条件的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规定报考本人工作所在地县域内的专门职位,具体条件请查询《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起止时间
本次招考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及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gwy.rst.fujian.gov.cn/(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1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5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含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职位,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3月5日17: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报考者可在《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查询相关政策解释、考录规则、注意事项等。
(二)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三)申诉审核
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