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相关条件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获得高中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录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7.考生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其中,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部分职位学历要求适当放宽。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8.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21年2月,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3年或正、副职任职累计满3年,且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曾在本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职位,以及辖村街道的招录优秀社区干部职位。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按具体职位要求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9.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职位的考生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吉林省省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吉林省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10.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面向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职位的考生,应为本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1.报考限户籍职位的考生,户籍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0年2月20日(含)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2021年2月20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12.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2月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概念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