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引进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抽调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直接认定的,可就该项目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七)公示。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招聘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如不符合引进招聘条件的,取消引进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审批备案。对符合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招聘人员,经审批后报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引进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由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引进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933-8228178(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933-8212311(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南环中路3号
平凉市住建局网站:http://zjj.pingl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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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2.2021年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