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汉江师范学院专项招聘公告

2021-01-19 16:33:47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博士研究生及教授岗位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其他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六、笔试

  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机关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成绩查询,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hjnu.edu.cn/)。

  七、面试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考核。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对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5天通过学校网站(www.hjnu.edu.cn/)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经确认有弃权者,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任教师面试以试讲为主,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课堂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等。实验教师面试以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为主。机关管理和辅导员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免笔试,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机关管理和辅导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参考依据。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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