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过程中,因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夏州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四、优惠政策
(一)职务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原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后不受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的限制,可聘任原等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生活保障待遇
1.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同级财政对刚性引进签约5年以上的正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和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20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万元的安家补贴,我州急需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5万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签约后分3年付清。
2.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连续3年每年发放1万元的租房补贴或提供周转住房,并优先纳入租赁住房安置对象。
(三)人事关系。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采取辞职(辞聘)、辞退(解聘)来我州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
(四)户口关系。凡引进人才愿落户临夏的,由公安部门凭《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书》及时办理入户手续。
(五)子女入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州教育局或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
(六)编制关系。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均为事业编制。
州直单位执行以上优惠政策,县市单位按其优惠政策执行,具体事宜请与各用人单位联络员联系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0-6216227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点击下载>>>
2021年农业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六批)岗位需求表.xls
2021年农业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六批)报名登记表.doc
3.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小程序二维码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