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0年公开招聘10名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2020-12-21 15:19:33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3、招聘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5的,取消招聘职位并予以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聘任资格。

(三)综合测评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履历分析、专业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按照履历分析10%、专业测试30%、面试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为100分。

专业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履历分析和专业测试成绩,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8人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履历分析、专业测试、面试等情况,经综合研判,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站(www.whptc.org)公布。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审批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站(www.whptc.org)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审批确定。如无合适拟聘任人员的,该职位可空缺。

四、聘任管理

1、签订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首次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本人意愿,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续聘。

2、薪酬待遇。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等特殊工资政策。聘任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和聘任协议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符合武汉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关高层次人才政策。

3、日常管理。聘任机关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内,聘任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所聘任人员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聘期满,聘任关系自然解除。连续聘任满5年、特别优秀的,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五、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所有应聘人员提前在手机上认领“湖北健康码”。考前14天,应聘人员要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综合测评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供测评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旅居国(境)外回国的人员,要提前14天以上入境,严格遵守国内各地疫情防控规定,参加综合测评前,需实施14天隔离健康观察,实行两次核酸检测。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会同各聘任机关负责解释。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

whsprzgwyzpzb01@163.com,whsprzgwyzpzb02@163.com。

咨询电话:027-82267032,027-82267033,027-82267035。

监督电话:027-82267038。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列表:

1.2020年武汉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doc

2.2020年武汉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N0620121615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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