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此次招聘县矿山救护队队员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管理。
(二)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景泰县矿山救护队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违反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用人合同。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用人关系。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纳入景泰县矿山救护队管理,工资执行现有人员工资。其它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43-55907890943-5523603
监督电话:0943-55909980943-5536724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泰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