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业: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凡是符合资格条件的,全部进入测试环节,测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等,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阅卷后现场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或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汇总后现场公布,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测试结束后,用人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提出意向引进人才名单报区人社局初审,区人社局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签订引进人才意向性协议。
(五)资格复审。拟引进的应、往届毕业生,在签订的意向性协议约定时间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提交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原件到用人主管部门审查,同时审阅拟引进人员人事(学籍)档案和查询拟引进人员违纪违法、个人征信记录等信息。用人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后,报区人社局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送审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引进对象。召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区人社局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意向引才人员名单,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确定为引才对象。
(八)公示。对确定的引进人员在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引进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落实相关待遇,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五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所有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供当日的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且显示为绿色行程卡(手机现场展示),并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小于37.3℃)参加应聘,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者,不允许进入应聘现场。
联系电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4—8220903
区人社局0934—821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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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医疗卫生等行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简表.docx
中共西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