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中医药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0-12-04 16:19:25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2.提供纸质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完成网络报名手续,经笔试接到面试通知后,应及时提交下列材料至学校,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提交的材料内容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需经教育部认定)。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和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拟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

  (4)相关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和其他岗位要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2020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6)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须提供与身份一致的绿色健康码;

  (7)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如因提供不实健康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四)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学校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部门),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监察室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其他

  我校热忱欢迎各类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校工作,中医、中药等主干学科相关专业的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可直接与我校人事处及相关学院联系,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常年考核聘用。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8191;

  (二)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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