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0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招考职位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0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的职位。
5.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0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5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0年12月6日0:00至2020年12月8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2020年12月20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