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考试录用机关人员公告

2020-12-04 16:09:42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一年后进行考核,试用期或一年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打印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608461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十二、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凡涉及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现场完成环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佩戴口罩、出示苏城码、配合测量体温,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十三、本《简章》由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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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花桥经济开发区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0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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