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招聘公告

2024-04-30 11:28:33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只递补一次。(注: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同时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结果合格方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和我单位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工作并办理完成各项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3年内退休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二)存在以下情形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不可抗力因素干扰。若招聘工作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中心将适当调整相关安排(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变动将在我单位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二)现场资格复核

  笔试前,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考试须知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材料清单: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已取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院校盖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

  (四)应聘人员应当配合中心完成考察工作,如因个人及所在院校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完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10-88331728

  2.监督电话:010-883317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原标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404/t20240429_517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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