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它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4.本简章由烟台城乡建设学校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咨询电话:0535-6012070,2910277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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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乡建设学校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