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12-03 17:15:2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一般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1-2天进行。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烟台城乡建设学校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签约

  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9〕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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