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忻州市保德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公告

2024-05-06 16:59:19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为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9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忻州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忻人社函〔2024〕31号)文件精神,根据“乡招村用”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乡镇卫生院各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乡镇卫生院有桥头镇卫生院1名、杨家湾镇卫生院1名,共计2个单位、2名村医。招聘的具体单位、性质、岗位等详见《保德县2024年“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需为保德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乡镇卫生院。

  2.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具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人员可不受学历限制。

  3.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4.资格证要求:需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或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9号)文件规定“此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考试笔试成绩需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取消。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和“保民德鑫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2.报名地点

  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或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所在服务村两委出具的乡村医生在岗证明(此证明由服务村两委出具,所在乡镇卫生院及县卫健局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红底正面证件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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