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0-12-01 17:13:54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其中:

  岗位编号以A开头的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③面试;

  岗位编号以B开头的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技能测试+③面试。

  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②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测试内容委托校外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用相关学科知识解决实际工作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③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A01至A06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B0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在前面。

  (三)技能测试、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通知请关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技能测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二寸免冠彩色1张;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认证报告(含本科、硕士阶段);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中共党员,提供政治面貌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本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需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联系人:徐老师、姜老师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83858088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58866联系人: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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