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原市阳曲县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12-01 17:14:02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预期不进行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考察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在参加面试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调动、派遣、改派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人员编制,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服务期至少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准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培训费等。

  4.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5.考生应诚信报考。公示后提出放弃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进行现场报名和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检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健康码、行程卡不为绿码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报名现场或考场。

  2.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行现场报名、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检等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它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全部通过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xyangqu.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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