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学校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十、其他
我校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山东管理学院
2020年11月30日
原标题:山东管理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11/5a9ef667-c4c5-4be7-9a21-431f8bd216b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