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徐州市教育系统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11-27 18:19:53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根据职责权限,由徐州市教育局或各县(市)区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各部门联系电话见下表:

序号

地区

单位

咨询电话(0516)

招聘网址

1

徐州市

徐州市教育局

83738015
80807875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xz.gov.cn)

2

丰县

丰县人社局

89215763

丰县教育局专栏

(http://www.chinafx.gov.cn/Gov/

index_zl.asp?id=61)

丰县教育局

80396912

3

沛县

沛县人社局

68867373

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px.gov.cn/px/gsgg1/

list.shtml)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沛县人社发布)

沛县教育局

89618362

4

睢宁县

睢宁县人社局

88307809

睢宁门户网 (http://www.cnsn.gov.cn)

睢宁县教育局

80376836

5

邳州市

邳州市人社局

86288837

邳州市人保局专栏

(http://www.pz.gov.cn/pizhourbj)

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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