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忻州保德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9人)

2024-04-30 11:54:03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25个,招聘名额5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保德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证要求等详见《岗位表》。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10.户籍要求:保德县户籍。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为保德县户籍的;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保德县户籍的;服务保德县基层项目人员;在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为保德县户籍的,以上均视为保德县户籍。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有资格证要求的教师、护理岗位,在7月底前,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发放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证明),报考护理岗位的需取得岗位要求的护士资格证(未发放资格证的提供资格证成绩合格单);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当月底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和相关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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