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西南医科大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1 10:51:1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如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察

  1.西南医科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确认不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按照上级和学校关于教职工准入查询相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性侵违法犯罪和教师资格限制信息”的查询,经查实确有该两种规定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西南医科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结果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西南医科大学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南医科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西南医科大学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西南医科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西南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发文确认,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同时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西南医科大学凭确认发文,书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一、引进类别及引进待遇

  (一)引进类别

  A类博士业绩要求(近三年):

  1.自然学科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著≥1篇且单篇IF≥10分(并列第一作者须排名第1位,通讯作者须排名最后1位);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大类一区论著≥1篇,或中科院大类二区论著≥2篇(并列第一作者须排名第1位,通讯作者须排名最后1位);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著总IF≥20分,且其中中科院大类二区论著≥1篇;

  (4)担任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项目立项经费≥10万元;

  (5)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发明人排名第1)≥1项且专利转化实现累计到账转化经费≥20万元,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大类三区论著≥1篇。

  2.人文社科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不含扩展版和集刊)、SSCI、A﹠HCI来源论文≥2篇(并列第一作者须排名第1位,通讯作者须排名最后1位;若为应届博士毕业生,研究生期间与导师合作发表的CSSCI论著,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的也认可);

  (2)担任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3)担任主编出版与本专业(学科)相关的专著≥1部(需为我校认定的一类出版社出版)。

  (二)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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