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广元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公告

2024-04-29 12:44:02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4.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入围人员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约450元/人)。

  6.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被考察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因考生主动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乡镇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工资由财政局全额预算拨款支付。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引进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影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及时主动告知相关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县教科局配合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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