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5人)

2020-11-23 11:03:4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相应市级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其报送必要材料,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资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以及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以及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在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六)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八)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九)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相应市级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3266700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3308856(广元日报社)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3240110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3260228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322365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311153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3265370

  广元市司法局:3227852

  广元市国资委:3260045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3270650

  广元市民政局:3265140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372289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3265072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268317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3266165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331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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