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菏泽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28 10:16:4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4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县职专)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招聘的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年龄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有专业要求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以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八)应聘中职语文教师B、中职数学教师B、中职英语教师B岗位的须为东明县户籍(限2024年5月13日前落户)。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内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佩戴眼镜,不化妆,无美颜,浅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因菏泽市同一时间进行笔试,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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