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5︰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人才紧缺职位和重点扶持区域的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滨州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bzzzb.gov.cn)上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滨州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0: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14︰30-16︰30
上述考试在滨州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须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滨州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bzzzb.gov.cn)上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情况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需要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