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兵团石河子大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辅导岗)

2020-11-18 21:48:32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政策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有92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

  学校拥有良好的事业平台,诚邀国内外有志之士,加入石大,共筑伟业。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详细岗位信息见《2021年石河子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人才政策

  学校为优秀人才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免税发放),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2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工作满1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引进人才提供配套购房补贴20万元和人才津贴3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同时在引进人才的子女入托(学)、安家落户、配偶工作安置等方面建立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绿色通道;详细情况见《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附件2)。

  四、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1月16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16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16日后出生。

  4.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提供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

  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外,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8日,在兵团考试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资格初审

  2020年11月17日10:00—11月28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石河子大学主页(www.shzu.edu.cn),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石河子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3)。网上报名的同时应聘者请将《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石河子大学各单位招聘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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