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请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839—5223126
(二)监督电话
苍溪县纪委:0839—5220437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839—522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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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职)中教师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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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乡镇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报名信息表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3日